

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标准SAEJ 687C中对汽车的定义是:由本身动力驱动,装有驾驶装置,能在固定轨道以外的道路或地域上运送客货或牵引车辆的车辆。汽车按总体结构分为单车和列车。单车是基本形式。常用4×2、6×4、4×4和6×6等符号表示驱动特点,前一个数字代表车轮总数(双胎并装仍算一个车轮),后一个数字表示驱动轮数。如所有车轮均为驱动轮即称为全轮驱动汽车。列车是由牵引车或单车拖带挂车或半挂车组成。汽车按用途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即轿车、客车、载货汽车(俗称卡车)、越野汽车、牵引汽车、自卸汽车、专用汽车、半挂车和专用半挂车。








制动系统可分为行车制动系统、驻车制动系统、应急制动系统及辅助制动系统等。用以使行驶中的汽车降低速度甚至停车的制动系统称为行车制动系统;用以使已停驶的汽车驻留原地不动的制动系统则称为驻车制动系统;在行车制动系统失效的情况下,保证汽车仍能实现减速或停车的制动系统称为应急制动系统;在行车过程中,辅助行车制动系统降低车速或保持车速稳定,但不能将车辆紧急制停的制动系统称为辅助制动系统。上述各制动系统中,行车制动系统和驻车制动系统是每一辆汽车都必须具备的。
您好,欢迎莅临环盛机械,欢迎咨询...
![]() 触屏版二维码 |